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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募基金会设立登记须知

时间:2014/11/20 0:00:00  来源:

非公募基金会设立登记须知

 

一、办理依据
  (一)《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0号,二〇〇四年三月八日);
  (二)《基金会名称管理规定》(民政部令第26号,二
〇〇四年六月二十一日);
  (三)《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方案》(粤发〔20127号)

(四)《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整事项实施工作的通知》(粤民人发〔20131号)

    二、申请设立登记条件
  (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二)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重要提示:
  1.下列情况请直接向国家民政部提交设立申请:拟由非内地居民担任法定代表人的非公募基金会;
  2.非公募基金会的名称应当符合《基金会名称管理规定》,由“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字号(2个汉字以上)+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基金会”组成。

三、申请设立登记程序
  (一)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1.《非公募基金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编号01
  2.非公募基金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主要介绍设立基金会的理由、发起人(主要捐赠人)的基本情况以及拟设立基金会的名称、类型、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原始基金数额和来源、基金来源渠道等。
  3.法人证书或身份证复印件。申请者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加盖公章并附相应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登记证书复印件,申请者为自然人的须亲笔签名并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名称使用授权书。拟使用自然人姓名、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做基金会名称字号的,须经该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意授权。

(二)筹备工作
  1、依法召开理事会(理事人数为525人)。通过章程草案,并从理事中选举产生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形成《非公募基金会理事会会议纪要》(所有与会理事须签名);
  2、办理验资手续。凭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汕头市非公募基金会开设银行验资专用账户证明书》,到指定银行开设验资专用账户,注入原始基金,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三)申请设立登记。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非公募基会法人登记表》(编号02)(申请理由包括设立基金会的背景、原因、发起人(主要捐赠人)的基本情况及其近年来参与、支持公益事业的情况等);
  2. 基金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非公募基金会章程核准申请表》(编号03);
  4. 非公募基金会章程;

5.《设立非公募基金会的会议纪要》(编号04)(所有与会理事须签名);

6、《非公募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编号05

7、《非公募基金会副理事长、秘书长登记表》(编号06

8、《非公募基金会理事、监事备案表》(编号07
  9.资金来源单位或个人的捐资证明(如果捐资人与发起人不一致的,需由捐资人与发起人另行签订捐赠协议,写明捐资金额及用途);
  10.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6个月内有效)。
  重要提示:
  1.上述材料须提供一式二份材料(具有业务主管单位的一式三份),设立登记后由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基金会各一份存档。
  2.以上所需提交的表格均可从汕头社会组织网 “表格下载”直接下载。所有表格如实填写后打印成纸质文本。
  3.基金会批准设立后,凭《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依法办理组织机构代码、刻制印章、开设银行账户和税务登记手续,并将《非公募基金会印章备案表》(编号14)、《非公募基金会银行账户备案表》(编号1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时交bet36365体育在线live备案。

办事地点:汕头市长平路78号3楼登记管理科;办理时间:正常上班时间;联系电话:0754-88553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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